
公共基礎知識之法律知識:憲法考點之我國經濟制度
在事業(yè)單位考試關于憲法知識的考查中,我國經濟制度往往是我們繞不開的一個學習板塊。那么,我們該如何展開學習呢?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出發(fā):
一、明確考查形式
關于我國經濟這部分知識的考查,以識記為主:題目往往會要求考生根據題目給出的概念在選項中選出對應的知識點。
二、熟悉把握相關理論知識
明確了考查形式,接下來需要我們在理解的基礎上進行考點記憶。根據《憲法》相關理論,我們可以把所需學習的我國經濟制度放在一塊進行集中學習:
(一)我國基本經濟制度
國家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堅持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fā)展的基本經濟制度。
(二)我國分配制度
我國堅持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三)我國經濟所有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基礎是生產資料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
(四)國有經濟
國有經濟,即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經濟,是國民經濟中的主導力量。國家保障國有經濟的鞏固和發(fā)展。
(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實行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tǒng)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農村中的生產、供銷、信用、消費等各種形式的合作經濟,是社會主義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經濟。
(七)資源歸屬
社會主義的公共財產神圣不可侵犯。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等自然資源,都屬于國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規(guī)定屬于集體所有的森林和山嶺、草原、荒地、灘涂除外。農村和城市郊區(qū)的土地,除由法律規(guī)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屬于集體所有。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guī)定對土地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補償。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國家依照法律規(guī)定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權和繼承權。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guī)定對公民的私有財產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補償。
三、梳理歸納、練題鞏固
基礎知識學習后,要根據所學,用思維導圖或者表格等適合自身學習習慣的方式對知識點進行歸納,歸納后還需多做相關習題,加深印象、鞏固消化知識點。
【試題練習】(單選)以下選項中,哪個說法錯誤:( )
A.我國礦產資源屬于國家所有
B.河流屬于國有資產
C.森林可能國有也可能集體所有
D.我國礦產資源屬于集體所有
【答案】D【解析】礦產資源屬于國家所有。故本題答案選D。